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于6月26日在济南召开,会上宣读了《关于表彰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的决定》,授予59名(组)同志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,119名(组)同志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。其中,菏泽3人获评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,7人获提名奖。
近年来,菏泽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,持续挖掘选树身边好人、道德模范,崇尚、学习、争做好人成为社会风尚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有26名全省道德模范、243名(组)全市道德模范,38名(组)中国好人、458名(组)山东好人、224名(组)菏泽好人,这些感人事迹为美德山东建设注入道德力量。
菏泽获评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的3人分别是:助人为乐模范孙自谦、见义勇为模范周冉、诚实守信模范孙学平。
孙自谦,1968年5月生,中共党员,国网巨野县供电公司光明服务公司职工。自2006年起,他长期接济智力障碍邻居的两个孩子,并于2012年将孩子接到家中照料,用十余年坚守助其成长。
周冉,1986年10月生,中共党员,鄄城县自来水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。2022年6月2日,面对火情,他6次冲进火场抢险,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精神。
孙学平,1968年10月生,中共党员,曹县大集镇孙庄村党总支书记。担任村党总支书记30年来,他践行“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”的承诺,带领孙庄村实现三次转型。
此外,郭良营、焦俊磊、孔美荣、亓传周、王海明、程永新、侯松丽7人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姜培军